垫江县住院病历复制、查阅服务指南
垫江县住院病历复制、查阅服务指南 | |
服务对象 | 群众、组织 |
服务机构名称 | 各医疗机构 |
服务机构地点 | 各医疗机构 |
服务时间 |
夏季:上午08:00-12:00,14:30-17:00; 冬季:下午08:00-12:00,14:00-17:00 |
服务项目 | 公卫服务 |
服务内容 |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
服务流程 | 1、复印运行病历:患者或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向主管医生提出复印病历要求,经主管医生同意后,由科室指定专人携带病历并陪同患者或其代理人到医务科审批后,到病案室复印。 2、复印出院病历(出院后15个工作日后):①患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医院病案统计室复印病历(加盖印章);②代理人或家属,携带患者及代理人或家属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历(加盖印章)。 |
服务要求 | 复制出院病历需出院15个工作日后。本人复制、查阅,需本人身份证;非本人复制、查阅,需授权委托书(直系可出示双方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或介绍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