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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32774823X9/2023-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垫江县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垫江县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2023年垫江县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包括2个层面,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统一安排部署的监督抽查工作,二是重庆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查工作。涵盖了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 9 个领域。

二、抽查结果上报和公示

(一)抽查结果报送。

1.个案填报。国家随机抽取且已录入市执法平台中的检查对象,采取个案方式填报监督抽查情况。县执法支队在市执法平台的“双随机”模块填报个案的监督检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任务完成结果以“信息报告系统”产出结果为准。

2.汇总表填报。市级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以及未录入市执法平台的检查对象,尚不能通过“信息报告系统”填报个案信息形成汇总表,要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报表统计”模块填写有关专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抽查结果公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市/区县政府官网(信用重庆或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信息应当在监督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加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县执法支队负责全县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督导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开展检测工作,确保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要统筹安排随机监督抽查、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内容。

(三)规范调整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应由县卫生健康委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由市卫生健康委作出调整决定,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在市执法平台中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应由县卫生健康委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由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四)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县疾控机构负责随机监督抽查中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水质、出厂餐饮具的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五)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县执法支队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水利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六)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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