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32774823X9/2021-001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2 |
垫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是以县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2)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3)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4)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5)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6)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7)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片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8个片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由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统一管理,每年决算也是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起编报;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有9个内设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处理支队日常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支队党建、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政工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执法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大案要案协调查处与督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审查办理及协助执行、社会投诉举报受理及调查核实,以及有关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稽查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3)综合科。负责协调、办理支队综合性业务工作,承担支队目标任务和重要事项督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互联网+监管工作、新闻宣传、业务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
(4)医疗卫生执法一大队。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以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5)医疗卫生执法二大队。承担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有关技术人员执业、“两非”违法行为和其他与计划生育相关活动、违法生育行为,以及中医医疗服务机构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6)公共卫生执法一大队。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7)公共卫生执法二大队。承担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农村村镇供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饮用水卫生方面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教学或保健设施及生活设施等学校卫生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8)传染病防治执法大队。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以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消毒服务机构消毒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9)职业健康执法大队。承担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有关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以及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5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0.03万元,上年结转108.49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94.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未休年休假补助)拨款增加27.0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款增加91.6万元,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定额)拨款增加67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08.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58.5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2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94.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4.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0.0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03万元,比2020年增加29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63万元,比2020年增加94.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未休年休假补助27.0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7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0.89万元,比2020年增加20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年结转等,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69万元,比2020年减少0.0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6万元,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3万元,比2020年减少0.0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24万元,比上年增加22.34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定额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4辆。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3-74689771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