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32774823X9/2025-000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5 |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服务指南
1.服务对象患者及其家属
2.服务机构信息:各相关医疗机构
3.服务时间:工作日
4.服务项目和内容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5.服务流程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病历必备页包括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1—3页)、临时医嘱、长期医嘱,除以上必备内容,绝大部分病历还包括有影像报告单、化验单、体温单、手术记录等,每份病历6—25页不等。复印完毕后,由病案室人员逐页加盖公章。
6.服务要求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带着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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