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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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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和编制指南(2022版)的通知》要求,现对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着力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布,规范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健康类政府信息的权利。主要工作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共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务动态、履职依据、机关职能、预算/决算、规划信息、基层政务公开、爱国卫生运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各类政府信息905条。为切实强化疫情信息发布,我委长期建立有疫情防控专栏,其中公开发布包括疫情防控公告及措施、应急处置及监测预警信息等疫情相关信息489条,及时更新重要疫情政策、核酸检测点信息、发热门诊信息、疫苗接种点信息,大力推动宣传健康知识,提高疫情信息可及度。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委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明确公开渠道、接收渠道、联系方式等依申请公开信息。2022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在发布制定的文件之前,由办公室与拟稿人共同核定信息公开属性,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做好政府信息的日常发布与维护,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做好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填报信息报表,不断推动政府信息透明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优化公开栏目设置,建设有疫情防控专栏、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专栏、爱国卫生运动专栏、健康科普专栏等,并严格落实专人进行常态化门户网站更新、维护。2022年我委继续扎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强化专栏信息更新,认真梳理县政府部门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现有内容,严格内容审查并归类,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查找、获取相关信息。

5.监督保障。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注重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视频会等,切实提升业务技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责任制,设立专人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问题

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单位、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到位,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充分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工作措施

1.发挥考核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2.认真提高对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的编写质量,充分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做到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