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1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3 |
垫江县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信访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2.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指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县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3.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京、到市委、市政府、到县委、县政府上访、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4.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文件;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乡镇和部门的信访工作。5.负责人民群众建议的征集、收集、评比、奖励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采纳人民建议。6.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复查事项的处理,监督复查复核决定的执行。7.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8.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接访科、督办科、信访稳定协调科4个职能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垫江县信访办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垫江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78.25万元,支出总计378.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9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调标给26年乡镇(街道)及部门较上年数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3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2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78.2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52.9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调标给26年乡镇(街道)及部门较上年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6.15万元,占62.4%;项目支出142.1万元,占3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较上年数不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8.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2.9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调标给26年乡镇(街道)及部门较上年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3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49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9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调标给26年乡镇(街道)及部门较上年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49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调标给26年乡镇(街道)及部门较上年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较上年数不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69万元,占8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79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调标给26年乡镇(街道)及部门较上年数增加。
(2)教育支出0.4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较上年数不变。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45万元,占1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1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7.74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较上年数不变。
(5)住房保障支出7.9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较上年数不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15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信访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上年度未单独核算,由信访办公室本级合并核算建账。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其他津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基础绩效奖。公用经费3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为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量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9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信访工作量大,任务重,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8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信访工作量大,任务重,支出较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集访、上访、到市到京稳定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工作量大,任务重,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为了节约开支,进行线上开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信访工作量大,任务重,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项目自评6项,涉及资金142.07万元;我办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原则,采取目标责任制的预算管理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帐,确保资金申报、审核、审批、拨付环节有人签。严格按流程审批,实施单位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度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良好。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绝大部分均能按期完成;但也存在少量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调整,导致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今后我单位将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尽量避免预算与实际支出差异过大;同时,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资金。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故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红 023-74512572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机构运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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