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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信访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垫江县信访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垫江县信访办公室结合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实际,围绕群众期盼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体责任,按时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并通过制作展板、宣传购物袋和设置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信息网络科具体负责、其他科室协同配合。对涉及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或在信息公告栏进行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回应群众呼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设置网上信访和信访查询等便民互动交流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科室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身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质量和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垫江县信访办公室围绕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内容上还需进一步加强。2023年,我办将进一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就社会关切、群众关心和期盼的政府信息及时做好公开,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认知支持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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