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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信访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2024年,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信访工作实际,积极履行政府信访公开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发布《垫江县信访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县信访办信息。2024年,我办主动公开不涉密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领导接访及人事信息、职能信息等。信访事项办理方面,因均涉密,根据保密管理规定未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答复行为,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加强与法律顾问配合,依法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2024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公文制作时明确“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二是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发布。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始终把“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接访科、综合科作为政务服务一线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极大的方便了来我办办事的群众。

(四)平台建设情况

信访办依托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分利用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设置网上信访查询等便民互动交流栏,完善大厅显示设施,强化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专人定期对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主动接受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2.改进情况。一是落实专人定期收集整理需要对外公开的发布的信息,提高信访发布的及时性;二是扩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开设政务新媒体、会议、印制散发宣传材料、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强化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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