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重庆市垫江县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垫江县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办领导姓名;
3.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信访事项等工作程序;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其他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防范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垫江县信访办公室网站(http://www.cqsdjx.gov.cn/bmjz/bm/xfbgs);
2.线下渠道。通过垫江县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垫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垫江县图书馆。地址:垫江县文化西路86号;开放时间:8:30—20:00(每周四下午闭馆,节假日等特殊期间开放时间详见垫江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3)垫江县档案馆。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号;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其他渠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本机关无官方出版物。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在垫江县政务服务大厅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也可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印有效。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地址:垫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8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窗口。
对外接件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469982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收件人:垫江县信访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大道西段县级机关综合办公综合楼(三)430室。
3.传真申请。
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23-74682719。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确认电话:023-74512572。
(二)办理流程
见附件2。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垫江县信访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大道西段县级机关综合办公综合楼(三);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8:00;联系方式:023-74512572。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