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举报投诉

垫江县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日期:2025-04-08
        


来源

1235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投诉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xxx

接报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

接报时间

2025-1-26

举报事项

举报三溪镇箐口乡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办理情况

我局派执法人员对三溪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发现垫江县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共计152件,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条第二款:“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之规定。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垫江县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处贰仟贰佰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