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21-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划拨情况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乡镇的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1日划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9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沙坪镇3万元、高安镇2万元、高峰镇1万元、普顺镇1万元、黄沙镇1万元、砚台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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