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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18 [ 发布日期 ] 2022-05-19

垫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垫江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手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垫江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手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压实扣紧安全责任链条

当前,确保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重大,防汛抗旱工作也进入关键阶段,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复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压实扣紧各层级责任链条,将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力推进,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要压紧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要压紧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坚持“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消除责任盲区,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做到安全监管责任到人、担子在肩,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清单,严格检查考核,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

二、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5·12”民航重大涉险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要求,围绕“两重大一突出”,深化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等,滚动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要落实“日周月”检查执法,强化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主动仗,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坚决防范应对自然灾害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汛期灾害风险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防患于未然、防灾于未发生,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加强监测预警,完善指挥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和灾害防治;要抓好重点监管,突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水利设施等重点领域,聚焦学校、养老院、城市周边、人员集聚区等重点部位,全力抓好汛前汛中汛后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做好队伍建设、物资保障、技术支持等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件。

四、持续加强督查检查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将持续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明察暗访、督查检查,重点督查责任是否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是否落实、灾害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等,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交办督办,警示曝光,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实施通报约谈、末位发言,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责任事件的严肃追责问责。

                               垫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垫江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5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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