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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垫江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自然灾害工作机制(试行)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聚焦防范强降雨、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内涝等自然灾害,重点抓好会商、预警、抢险救援、救灾等方面建设,共同提升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垫江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垫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防灾减灾救灾三个转变,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健全会商研判、预警叫应、指挥调度、灾情统计及善后机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防范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机制

(一)会商研判机制。

1.会商分类。根据“1+7+N”会商研判制度,自然灾害会商可以分为趋势研判和临灾会商。“1+7”为趋势研判,包括年度和7个重要时段,注重相关时段的总体趋势和行业综合分析,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整体部署提供依据、奠定基础,重在战略研究。“N”为临灾会商,是针对某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或重大事件活动)开展的灾(事)前形势分析,需明确应对处置具体措施要求,重在战术部署。

2.会商组织。1)趋势研判。由县、乡镇(街道)减灾办分级组织开展。根据年度和7个重要时段特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趋势会商研判,形成综合研判成果。在此基础上,各专项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阶段趋势会商。(2)临灾会商。由县、乡镇(街道)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根据气象预报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风险研判,研究应对措施,部署调度应对工作。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可由单个指挥部单独组织,或由多个指挥部联合组织。

3.组织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现场、视频或书面等方式组织会商。县减灾办年度综合趋势分析和汛期综合趋势分析,按照县级部门书面会商+县、乡镇(街道)现场会商方式组织开展;其他6个重要阶段趋势分析主要以书面方式组织开展,必要时可以书面+现场方式组织开展。县级各专项指挥部临灾会商主要以现场方式组织开展。

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参照实施。

(二)预警叫应及联合办公机制。

1.预警级别及联合办公要求。自然灾害预警按照严重程度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当发布红色预警、橙色预警或在其他必要时段,相关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规资、林业、水利、应急等自然灾害防治救援重点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办公,并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实行日调度制度。

2.预警叫应内容。自然灾害预警包括气象、水文及水旱灾害防御、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预警及应急响应、重大灾险情、火险火情等信息。其中:气象主要包括重要气象信息专报(包含暴雨风险提示和暴雨灾害预警)、强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小时强降水通报等。水文及水旱灾害防御主要包括重点河流水文预报、重点时段实时水情、重要水情专报、洪水防御预警及响应、山洪灾害、水工程调度情况等。防汛抗旱预警及应急响应主要包括重要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不同类别分级预警(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森林火险、渍涝灾害、工程灾害、地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水旱灾害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等。重大灾险情主要包括灾险情趋势及处理、城市内涝情况等。

3.预警叫应方式。通过下发文件(含快报、专报)、电话、视频调度、短信、QQ 及微信工作群、重庆预警发布”APP、农村应急广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方式,第一时间将预警及叫应信息发布到相应层级,重要的气象、水情、预警及响应等防汛抗旱信息原则上统一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4.预警叫应原则。采取分行业分级预警叫应原则,按照不同类别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信息,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处理并实施叫应。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信息、水利部门负责水文及水旱灾害防御信息、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险信息、规资部门负责地质灾害信息、应急部门负责重大灾险情信息、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内涝信息叫应,各级主管部门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选择合理的叫应方式,将信息通报、发布或传播到下一级相应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原则上叫应到乡镇,乡镇叫应到村(社区)。重大(橙色及以上或二级及以上)气象灾害、森林火险、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灾害等预警信息要叫应到灾害所在区域的每个人。

(三)应急响应机制。

1.处置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科学救援、安全第一。在灾害事故处置指挥中以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防范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事故的影响和危害,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灾害事故处置指挥工作的领导机关,依据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设立本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灾害事故的处置指挥工作。当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响应,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参与并服从服务于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3.职责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日常风险防范、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灾害事故处置指挥和救援保障等任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跨区域、跨部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工作。

4.力量体系。健全完善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注重发挥应急专家和现场技术指挥官队伍支撑作用,形成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合力。

5.调度管理。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由应急指挥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权限和程序统一调用,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调用的抚恤、抚慰、补助或补偿等工作。

6.处置流程。1信息报告。获悉灾害事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获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灾害事故信息的行政机关和相关具有信息报告职责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县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对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的灾害事故信息,以及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灾害事故信息,应当立即报告。灾害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2先期处置的职责分工。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作为灾害事故第一响应人,应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在乡镇(街道)和属地派出所指挥下做好秩序维护、道路引领等先期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街道)应组织应急、灾害事故主责站所室(单位)以及属地卫生院、派出所,按照职责和应急预案规定,调动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先期处置时要迅速、准确研判态势,及时疏散安置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做好现场管控,第一时间控制现场事态。灾害事故主责站所室(单位)负责调集相关领域专业应急队伍,了解事件情况、风险以及影响控制事态的关键因素,提出危险区域划定与管控意见,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工作,同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派出所负责做好人员疏散、周边交通管控、车辆疏导、现场侦查、现场管控、秩序维护等工作。卫生院负责调度 120 等急救力量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及时核实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办负责统筹调动相关应急资源和到场应急力量参加应急救援与处置,做好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3)应急处置。县级主责部门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按照前款规定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置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评估研判态势,统筹调动辖区应急资源力量,组织实施处置与救援行动。超出县级现有处置能力,或需由市级部门直接处置的灾害事故,县政府应及时向市应急局指挥中心和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由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处置救援行动。

(四)灾情统计及善后机制。

1.灾情统计。由属地政府牵头,会同灾害事故处置主责部门和有关单位科学依法、统分结合地妥善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对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及时制定善后处理措施和恢复重建计划,落实善后工作的资金、物资等保障。充分发挥市场、保险机制的作用。视情适时启动县灾害事故应急救助指挥部,做好善后救助工作。

2.善后处置。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尽快恢复受影响地区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做好需疏散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生活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指挥部指令,对需派人员到现场参与处置的,相关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二)强化联动,提升整体合力。各成员单位在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及时传递共享、装备资源无障碍调度使用、人力资源主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有效参与,逐步形成统一、高效、顺畅的指挥体系和运作机制,不断提升协调联动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督查,严肃工作纪律。县减灾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自然灾害会商、预警叫应、应急处置等协调联动工作情况,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有令不行、应而不急、联而不动等问题。对处置不力、配合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垫江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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