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2 |
垫江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科学规范合理安排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均达到100%。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二十)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一)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告知式执法,每月公示次月检查对象,全面实施“扫码入企”,做到“执法有据”“无事不扰”。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激发监管执法人员积极性。
(二)坚持执法服务并重。按照合法、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采取干扰最小的方式实施行政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为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鼓励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安全检查、执法监督、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附件:1.202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6年规上(限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6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6年非煤矿山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县非煤矿山计划检查率达100%,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对检查矿山的复查率达到100%;群众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处理率达到100%;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正确率达到100%;案件归档、文书正确使用率达到100%。非煤矿山领域检查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突出事故预防功能,保障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人员数量及工作日分配
(一)检查人员数量。非煤科矿山科3人,共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3人×248天/人=744天。
(三)检查工作日。453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144天。
1.实施行政许可:3人×6天/人=18天。
2.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人×3天/人=9天。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人×2天/人=6天。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3人×4天/人=12天。
5.参加部门联合执法:3人×4天/人=12天。
6.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工作:3人×5天/人=15天。
7.开展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执法:3人×4天/人=12天。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人×4天/人=12天。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人×2天/人=6天。
10.完成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任务:3人×6天/人=18天。
11.配合、陪同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督查检查工作:3人×8天/人=24天。
(五)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47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人×12天/人=36天。
2.机关值班和处理本科室日常工作事务:3人×13天/人=39天。
3.指导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3人×6天/人=18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1人×5天/人+1人×10天/人+1人×15天/人=30天。
5.参加党群、工会活动:3人×8天/人=24天。
三、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工作原则。
县应急管理局采取检查、抽查、督查等多种形式,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4〕4号)文件要求,同执法检查“三部曲”和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两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对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矿山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重点。
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按照法定职责在每次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从以下16个方面随机抽取: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非煤矿山企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施工的情况。
四、2026年非煤矿山领域检查企业
我县目前实有合法非煤矿山企业17家(数据来源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其中按矿种划分:石灰岩矿山企业8家、砂岩矿山企业2家、页岩矿山企业4家、天然气采输企业2家,矿泉水企业1家;按生产经营状态划分:正常生产和建设矿山企业15家(其中:天然气采输企业2家;纳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对象1家),长期停产停建矿山2家,具体如下。
|
序号 |
时间安排 |
区县 |
企业名称 |
|
1 |
1月 |
垫江县 |
重庆天诚鑫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益群建材有限公司、垫江县益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井场(随机选取)、垫江县脱硫厂 |
|
2 |
2月 |
垫江县 |
重庆渝建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垫江县溪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晟源矿业有限公司 |
|
3 |
3月 |
垫江县 |
重庆群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国瑞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耀兴瑞华矿泉水有限公司、重庆伟翔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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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 |
垫江县 |
重庆天诚鑫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益群建材有限公司、垫江县益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井场(随机选取)、垫江县脱硫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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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 |
垫江县 |
重庆渝建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垫江县溪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晟源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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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月 |
垫江县 |
重庆群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国瑞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耀兴瑞华矿泉水有限公司、重庆伟翔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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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月 |
垫江县 |
重庆天诚鑫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益群建材有限公司、垫江县益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井场(随机选取)、垫江县脱硫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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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月 |
垫江县 |
重庆渝建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垫江县溪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晟源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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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月 |
垫江县 |
重庆群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国瑞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耀兴瑞华矿泉水有限公司、重庆伟翔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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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月 |
垫江县 |
重庆天诚鑫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益群建材有限公司、垫江县益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井场(随机选取)、垫江县脱硫厂 |
|
11 |
11月 |
垫江县 |
重庆渝建矿业有限公司、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垫江县溪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晟源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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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月 |
垫江县 |
重庆群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国瑞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耀兴瑞华矿泉水有限公司、重庆伟翔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注:1.对于重庆市垫江县包家高兴红砖厂、垫江县沙河页岩砖厂2家长期停产矿山以及新增长期停产停建企业,依照渝安监发〔2015〕55号文件要求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0%,计划每季度抽查1家。
2..对于中石油重庆气矿在垫天然气井场,计划每季度进行抽查1次,每次抽查井场1—2个。
3.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46号文件要求,垫江县润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纳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对象,不纳入本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2
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26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检查计划共有企业68家(重点检查56家、一般检查/随机抽查12家),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检查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突出事故预防功能,保障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人员数量及工作日分配
(一)人员数量:目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48天/人×4人=992天。
(三)检查工作日:408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376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150天;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6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6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0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5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8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6天;完成县政府或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工作50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218天,包括机关值班68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52天;参加党群活动48天;病假、事假10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40天。
三、计划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工作原则
1.分级监管原则。市应急管理局已将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我县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检查单位,原则上2026年实施全覆盖检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检查1次,全年合计2次);一般检查单位,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原则上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二)检查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垫江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应当纳入重点检查的单位包括: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2)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3)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4)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重大隐患及安全检查和推动工作落实防控排查整治情况;
三是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执行情况;
五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六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七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八是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四、2026年危险化学品领域检查企业
2026年重点检查49家,合计检查56家次,如表1所示。
表1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
序号 |
时间安排 |
乡镇(街道) |
企业名称 |
|
1 |
1月 |
砚台镇 |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
|
2 |
1月 |
砚台镇 |
重庆宏林气体有限公司 |
|
3 |
1月 |
桂溪街道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桂西加油站 |
|
4 |
1月 |
桂溪街道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凤山加油站 |
|
5 |
1月 |
鹤游镇 |
腾中化工产品销售(重庆)有限公司 |
|
6 |
2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
|
7 |
2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市海西斯化工有限公司 |
|
8 |
2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拓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9 |
2月 |
桂阳街道 |
重庆中石化垫江能源有限公司垫江明月大道南加油站 |
|
10 |
2月 |
砚台镇 |
垫江县砚台镇鸿裕加油站 |
|
11 |
2月 |
包家镇 |
重庆昊文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
12 |
3月 |
新民镇 |
重庆消烦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13 |
3月 |
桂阳街道 |
重庆市碧鼎气体有限公司 |
|
14 |
3月 |
沙坪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沙坪加油站 |
|
15 |
3月 |
新民镇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新民加油站 |
|
16 |
3月 |
曹回镇 |
泸州顶鑫科技有限公司垫江县乐安加油站 |
|
17 |
4月 |
桂溪街道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迎宾大道南加油站 |
|
18 |
4月 |
桂溪街道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迎宾大道北加油站 |
|
19 |
4月 |
桂阳街道 |
重庆中油重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垫江高新区加油站 |
|
20 |
4月 |
桂阳街道 |
重庆中石化垫江能源有限公司长安大道北加油站 |
|
21 |
4月 |
白家镇 |
重庆中业石油有限公司 |
|
22 |
5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
|
23 |
5月 |
澄溪街道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澄溪加油站 |
|
24 |
5月 |
太平镇 |
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垫江澄溪加油站 |
|
25 |
5月 |
太平镇 |
重庆中浩石油有限公司 |
|
26 |
6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方皓化工有限公司 |
|
27 |
6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双腾化工有限公司 |
|
28 |
6月 |
太平镇 |
重庆市垫江县昌兴磷肥厂 |
|
29 |
6月 |
周嘉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周嘉加油站 |
|
30 |
6月 |
周嘉镇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周嘉加油站 |
|
31 |
7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
|
32 |
7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市海西斯化工有限公司 |
|
33 |
7月 |
桂东街道 |
重庆中石化垫江能源有限公司长安大道南加油站 |
|
34 |
7月 |
高峰镇 |
垫江县高峰加油站 |
|
35 |
8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拓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36 |
8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 |
|
37 |
8月 |
桂溪街道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北郊加油站 |
|
38 |
8月 |
桂溪街道 |
重庆中石化垫江能源有限公司垫江明月大道北加油站 |
|
39 |
8月 |
桂东街道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长龙加油站 |
|
40 |
9月 |
新民镇 |
重庆消烦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41 |
9月 |
太平镇 |
重庆中油迅发实业有限公司垫江右侧服务区加油站 |
|
42 |
9月 |
太平镇 |
重庆中油迅发实业有限公司垫江左侧服务区加油站 |
|
43 |
9月 |
普顺镇 |
垫江县普顺镇宏宇加油站 |
|
44 |
10月 |
桂阳街道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凉风垭加油站 |
|
45 |
10月 |
桂阳街道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桂隆加油站 |
|
46 |
10月 |
三溪镇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三溪加油站 |
|
47 |
10月 |
五洞镇 |
重庆灿能玛荣能源有限公司 |
|
48 |
11月 |
砚台镇 |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
|
49 |
11月 |
砚台镇 |
重庆宏林气体有限公司 |
|
50 |
11月 |
桂溪街道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51 |
11月 |
坪山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坪山加油站 |
|
52 |
11月 |
永平镇 |
垫江县永平镇鸿裕加油站 |
|
53 |
12月 |
澄溪街道 |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
|
54 |
12月 |
桂溪街道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桂东加油站 |
|
55 |
12月 |
杠家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杠家加油站 |
|
56 |
12月 |
五洞镇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垫江五洞加油站 |
一般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季度随机抽取3家,各检查1次,如表2所示。
表2 危险化学品领域一般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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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安排 |
随机选取被检查企业的范围 |
|
1 |
第1季度 |
重庆积翔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宏林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博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新瓦琢林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兆普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瑞冠化工有限公司、垫江县清明工业气体销售部、重庆鲲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新伟辰石化有限公司、重庆羿昇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元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强鹏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庆中石化垫江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中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中油重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销售分公司、重庆璟恒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叁壹伍捌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安泰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中航新石油有限公司、重庆至渝轩石化有限公司、重庆凌越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飞腾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旭良能源有限公司、重庆恩特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拓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涌发通贸易有限公司、重庆科源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赛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至渝轩石化有限公司 |
|
2 |
第2季度 | |
|
3 |
第3季度 | |
|
4 |
第4季度 |
附件3
2026年规上(限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26年,规上(限上)工贸企业检查计划共有100家,其中重点检查84家,随机抽查16家。按照园区外规上(限上)工贸企业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专项执法监管责任,乡镇(街道)承担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上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全县高温熔融金属工艺的工贸企业开展抽查执法。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 “三部曲”工作方法,督促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控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全县工贸行业实现零死亡。
二、人员数量及工作日分配
(一)检查人员数量:从事全县规上(限上)工贸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共计5人,分别是:廖勇、黄必维、黄祎钒、古云、王以,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在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二)总法定工作日:5人×248天/人=1240天。
(三)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24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350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90天)=500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350天。其中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5人×15天/人=75天;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人×5天/人=25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5人×5天/人=25天;参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人×15天/人=75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备案5人×5天/人=25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人×15天/人=75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人×5天/人=25天;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5人×5天/人=25天。
(五)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90天。其中机关值班和处理本科室日常事务5人×10天/人=50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工作事务5人×15天/人=75天;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安全执法工作5人×20天/人=100天;参加党群活动5人×20天/人=100天;病假、事假5人×3天/人=15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5人×10天/人=50天。
三、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工作原则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把工贸企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高低、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因素,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已将我县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我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可统筹安排联合参与执法检查。按照低风险抓巩固,监督检查每两年1次;一般风险抓提升,监督检查每年1次;较大风险抓整改,监督检查每半年1次,对纳入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
(二)检查重点
以“核查”为主要监督检查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从以下18个方面随机抽取:
1.企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64项重大隐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情况,特别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主要是建立全员责任制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企业风险辨识及隐患公示情况;
8.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11.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及其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2026年规上(限上)工贸企业检查企业
(一)重点检查安排(84家次)
根据时间特点、气候变化、区域环境、经济形势、事故规律等因素,适时进行形势分析、风险研判,适时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3-1。
(二)抽查安排(16家次)
按照双随机(两名执法人员随机、监督检查对象随机)的要求,在重点检查企业以外的规上(限上)工贸企业中随机抽取(本检查计划暂不列具体随机抽查对象名单),每季度抽查4家。
附件3-1:监督检查安排表
附件3-1
监督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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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重点检查安排(84家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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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所在乡镇 (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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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重庆国承堂制药有限公司 |
桂溪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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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拓达包装有限公司 |
太平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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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欣瑞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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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捷力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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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正清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
澄溪组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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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美家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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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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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重庆市宏大米业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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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获家俬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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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亚核保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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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汇路面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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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面之源食品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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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昊政电器有限公司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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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友邻优鲜商贸有限公司福记优选超市牡丹城店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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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重庆渝铸阀门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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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鸿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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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盛阀门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
重庆润轮铝业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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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鼎和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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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垫江店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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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垫江商场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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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垫江县云恒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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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顺鼎木制品有限公司 |
桂溪街道 | |
|
重庆市凯源玻璃有限公司 |
澄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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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桂东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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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丰玻璃有限公司 |
澄溪组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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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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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亿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居然之家) |
桂阳街道 | |
|
5月 |
重庆皇鼎木业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
重庆市全航不锈钢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
|
重庆俊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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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宏发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
重庆市垫江县坤砂水泥有限公司 |
太平镇 | |
|
重庆名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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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吉之源火锅有限责任公司(汇丰店)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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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重庆海金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
澄溪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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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佳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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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海贝机械有限公司 |
沙坪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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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强亮食品有限公司 |
白家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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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美创食品有限公司 |
杠家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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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牡丹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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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荣雅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新民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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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重庆中昆铝业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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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绿佳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鹤游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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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豪文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
沙坪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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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赠艺木业有限公司 |
周嘉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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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美天弘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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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垫江县昆翔明月天街分公司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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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蓝花旗酒店有限公司(明悦天街店)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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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重庆磐石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
桂溪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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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卓雅洗煤有限公司 |
沙坪镇 | |
|
重庆市高丰米业有限公司 |
高峰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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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鼎信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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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砚达塑业有限公司 |
砚台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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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尚格兰酒店有限公司(南阳店)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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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黄福记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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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重庆市川久食品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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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鸿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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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呈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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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汇阀门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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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任丙科技有限公司 |
澄溪组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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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云恒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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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华威联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
10月 |
重庆金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澄溪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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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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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周嘉镇 | |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垫江蜀留香调味品分公司 |
坪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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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鼎和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
|
垫江县桃李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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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牡丹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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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重庆伟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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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恒玻璃有限公司 |
澄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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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鸿裕食品有限公司 |
杠家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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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格韵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坪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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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金福园山庄 |
澄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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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友邻优鲜商贸有限公司福记优选超市丹湖时代城店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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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桃之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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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重庆润轮铝业有限公司 |
桂东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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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荃研科技有限公司 |
砚台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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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顺鼎木制品有限公司 |
桂溪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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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海贝机械有限公司 |
沙坪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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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吉之源火锅有限责任公司(豪庭店)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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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垫江新城店 |
桂阳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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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金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
澄溪组团 | |
附件4
2026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推动企业和零售户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各个环节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实现全年安全平稳,结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编制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监督检查人员分工及监督检查对象情况
(一)从事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徐恩、徐佳风。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在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二)监督检查对象:1、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3家:重庆世洲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垫江旭鼎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县有限公司。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374家,分布在全县24个乡镇(街道)。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48天=496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08天。
其中:重点检查12天;专项检查16天;随机抽查66天;联合抽查10天;“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52天。
其中实施行政许可42天,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0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58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2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4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8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6天。
其中机关值班34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52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2天,参加党群工会、活动8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针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各环节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安全诊断,改进安全设施设计,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提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本质安全和安全防御能力。
2.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针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对零售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抽查。
3.推进烟花爆竹各个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基础工作,推动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围绕阶段特色和执法重点,制定相应月度计划。月度计划是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近期工作要求,针对季节性、重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等阶段性特点要求,编制以每月度为周期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日期、检查要素、检查人员、检查部位(场所)等内容。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整改情况;
(2)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人员履职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预案、登记、统计、评估、检查、考核等情况;
(4)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
(5)烟花爆竹企业储存区安全管理和消防设置情况,产品储存情况,相关监测情况;
(6)烟花爆竹企业防雷防静电、特种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7)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管理情况,扫黑除恶、反恐维稳、环境保护及消防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8)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9)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提示等安全标示悬挂情况。
(10)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情况,开展提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情况。
(三)监督检查安排。
1. 重点监督检查。
每半年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1次重点监督检查,全年共6次。具体检查时间为4月、9月。
- 联合监督检查。
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1次,对乡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开展联合抽查2次,全年共5次。具体安排如下:
(1)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县消防救援局和属地乡镇,在9月份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2)联合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和属地乡镇,在6月、12月分别对澄溪街道、高安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开展监督检查,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家。
3. 随机抽查。
全年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开展重点抽查18次,一般抽查15次,共33次。
(1)重点抽查。
对9个零售经营店总量在20家及以上的乡镇街道,每半年开展1次重点抽查,全年开展重点抽查共18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4家。具体安排如下:
2月:桂东街道、沙坪镇、高安镇;
4月:杠家镇、砚台镇、高峰镇;
6月:澄溪街道、五洞镇、坪山镇;
8月:杠家镇、砚台镇、高峰镇;
10月:澄溪街道、五洞镇、坪山镇;
12月:桂东街道、沙坪镇、高安镇。
(2)一般抽查。
对15个零售经营店总量在2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全年开展1次一般抽查,全年开展一般抽查共15次,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3家。具体安排如下:
1月:桂溪街道、桂阳街道;
3月:周嘉镇、普顺镇、永平镇;
5月:曹回镇、永安镇、鹤游镇;
7月:裴兴镇、大石乡、太平镇;
9月:新民镇、三溪镇;
11月:包家镇、白家镇;
4. 专项监督检查。
对8家在2025年被行政处罚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全年共8次。具体安排如下:
2月:垫江县兴恒烟花爆竹零售店、垫江县彭兴碧烟花爆竹零售店、垫江县双平副食店;
3月:垫江县灿烂烟花爆竹零售店;
6月:垫江县五洞镇张远亮烟花爆竹零售店;
7月:垫江县张维江烟花爆竹零售店;
9月:垫江县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
10月:垫江县澄溪镇许磊烟花爆竹零售店。
-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2个乡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开展随机抽查,全年共2次,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3家零售经营店。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树立监管执法和安全管理统一思想,深化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重点,严格整治。
坚持执法计划与重点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对岁末年初、“两会”、重要节庆、高温汛期等特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把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全面强化、细化、实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增强执法效能,为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
(三)规范行为,提高质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做好文字、音像等形式的记录和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必须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在安全行政执法检查中,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按照要求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填写执法文书,按期复查检查,做到执法检查有计划、有方案、有结果,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