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因土地权属、矿区范围、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爆破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分别由哪些部门负责?
根据《重庆市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开发布局方案》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对因土地权属、矿区范围、次生地质灾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牵头对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对职责范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对因爆破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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