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煤炭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以外,对容易发生事故或对人员、设备可能造成重大危害10大类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体类别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以及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需要考试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除煤炭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以外) | |
具体类别 | 政策依据 |
电工作业 |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和《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渝安监发〔2014〕11号)规定。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
高处作业 | |
制冷与空调作业 |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 |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 |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 |
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