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1-3月)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重庆市碧鼎气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5814939067 | 陈君 | (垫)应急罚〔2020〕危化5号 | 视频监控未全覆盖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4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4.00 | 2021/1/6 |
2 | 重庆消烦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795860425Q | 孙健 | (垫)应急罚〔2020〕危化6号 | 动火安全作业证内容填写不全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处以人民币36500元(大写:叁万陆仟伍佰元)的罚款 | 3.65 | 2021/1/19 |
3 | 重庆坤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3050168718 | 潘小云 | (垫)应急罚决﹝2021﹞工贸1号 |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安全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 对该公司处人民币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0.60 | 2021/01/21 |
4 | 垫江县宏发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304988943N | 张德容 | (垫)应急罚〔2021〕1-1号 | 2020年10月24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其对事故负有责任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 | 20.00 | 2021/2/9 |
5 | 重庆昊江建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305018551K | 易同君 | (垫)应急罚〔2021〕2号 | 2020年11月2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其对事故负有责任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 | 30.00 | 2021/2/9 |
6 | 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MA609FRU50 | 刘连军 | 行政处罚决定书(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2号) | 磊材公司石灰岩矿山没有按照自上而下的要求进行开采作业。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 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没有按照自上而下的要求进行开采作业。其行为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1.2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 公司:1.5;个人0.5 | 2021/3/26 |
7 | 重庆糕美糕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331539166E | 曾凡平 | (垫)应急罚﹝2021﹞工贸2号 | 重庆糕美糕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春节节后复工前未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擅自生产。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 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 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的规定。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款 | 重庆糕美糕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春节节后复工前未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擅自生产。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 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 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的规定。 | 0.50 | 202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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