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4-6月)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9 | 重庆伟翔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784249727R | 欧云全 | (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3号;(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4号 | 伟翔公司砂岩矿山边坡台阶设计高度为10米,实际高度为18米,实际高度超过了设计高度。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 重庆伟翔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砂岩矿山边坡台阶设计高度为10米,实际高度为18米,实际高度超过了设计高度。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 公司:1.5;个人0.5 | 2021/4/29 |
20 | 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MA609FRU50 | 刘连军 | 行政处罚决定书(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6号) | 磊材公司矿山北侧最终边坡角60度超过了设计值45度;其采场作业面同一平台两台正在作业的挖掘机安全距离不足50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 重庆磊材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北侧最终边坡角60度超过了设计值45度;其采场作业面同一平台两台正在作业的挖掘机安全距离不足50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2.3.5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 公司:3.5;个人0.5 | 2021/5/20 |
21 | 垫江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590518837C | 汪有中 | 行政处罚决定书(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7号) | 泰源公司矿山超前剥离不足50米,矿山留设的边坡角大于设置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垫江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矿山超前剥离不足50米,矿山留设的边坡角大于设置值。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 3.00 | 2021/5/28 |
22 | 重庆天诚鑫矿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0548026230 | 夏宁 | 行政处罚决定书(垫应急罚决〔2021〕非煤8号) | 天诚鑫公司矿山顺向侧作业面坡面角大于设计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重庆天诚鑫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顺向侧作业面坡面角大于设计值。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 1.50 | 2021/6/25 |
13 | 重庆兴垫中惠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MA605PJC2A | 程波 | (垫)应急罚〔2021〕3号 | 2020年8月29日在垫江发生淹溺事故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 | 30.00 | 2021/6/2 |
14 | 河南公路工程公司垫江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1MA6136YG9G | 刘全庆(负责人) | (垫)应急罚〔2021〕4号 | 2020年12月26日在垫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 | 30.00 | 202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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