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处罚/强制决定

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4-9月)

日期:2023-10-07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夏* 自然人
夏* (垫)应急罚决〔2023〕非煤4号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2.1.1条 矿山露天坑东侧生产台阶高度超过现场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0.5 2023/05/16
重庆天诚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002310548026230 夏* (垫)应急罚决〔2023〕非煤3号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2.1.1条 矿山露天坑东侧生产台阶高度超过现场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 2 2023/05/16
垫江县高峰镇陈杰勇烟花爆竹零售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500231MA5YGCQQ5U 陈*勇 (垫)应急罚〔2023〕烟爆0069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十八条第二款 没收、罚款 处人民币2200元(大写:贰仟贰佰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0.22 2023/06/16
垫江县高峰镇兴芳烟花爆竹零售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500231MAC8PGB49F 吴*芳 (垫)应急罚〔2023〕烟爆0070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十八条第二款 没收、罚款 处人民币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0.24 2023/06/16
垫江县澄溪镇许磊烟花爆竹销售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500231MAC6BHA201 许* (垫)应急罚〔2023〕烟爆0071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十八条第二款 没收、罚款 处人民币22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0.22 2023/06/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