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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垫江县烟花爆竹行政处罚信息

日期:2025-11-18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垫江县灿烂烟花爆竹零售店 个体工商户 91500231MAE0GH6B4K 陈某某 (垫)应急罚〔2025〕烟爆1号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2025年1月6日,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办公室执法人员对周嘉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发现垫江县灿烂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垫江县灿烂烟花爆竹零售店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政处罚 0.22 2025/01/24
垫江县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 个体工商户 92500231MADY9BCY52 罗某 (垫)应急罚〔2025〕烟爆2号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2025年1月16日,接群众举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三溪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发现垫江县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垫江县罗丹烟花爆竹零售店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政处罚 0.22 2025/02/14
垫江县澄溪镇许磊烟花爆竹零售店 个体工商户 92500231MAC6BHA201 许某 (垫)应急罚〔2025〕烟爆3号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2025年1月23日,接群众举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澄溪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发现垫江县澄溪镇许磊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垫江县澄溪镇许磊烟花爆竹零售店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政处罚 0.22 2025/02/20
垫江县五洞镇张远亮烟花爆竹零售店 个体工商户 92500231MACBWR4L48 张某某 (垫)应急罚〔2025〕烟爆4号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2025年9月17日,接群众举报,垫江县五洞镇龙滩村8组金家堡邹贤平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徐恩、徐佳风到现场检查时,发现邹贤平家中储存了非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配送的烟花爆竹产品共326箱,执法人员当即扣押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该批产品为垫江县五洞镇张远亮烟花爆竹零售店所有并用于销售,垫江县五洞镇张远亮烟花爆竹零售店涉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垫江县五洞镇张远亮烟花爆竹零售店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政处罚 0.26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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