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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18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垫汛指发〔2023〕1号关于发布溪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 III级(黄色)预警和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监测,预计未来三小时内,我县降雨天气仍将持续,高安镇、长龙镇、太平镇等乡镇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截止186时,新民镇、曹回镇、周嘉镇等6个镇均已出现100毫米以上的降雨,其余乡镇普遍大雨到暴雨18日白天将以小雨天气为主。

经与相关部门研判会商,按照《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18700时起,发布溪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III级(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及县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分析研判、发布预警、加强巡查排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务必安排负责人和专职人员24小时防汛值守,尤其是已达大暴雨的6个乡镇(新民镇、曹回镇、周嘉镇、高安镇、长龙镇、太平镇)一旦发生险情,坚决果断疏散转移受威胁区域人民群众,及时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快速高效处置灾(险)情,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同时,各乡镇(街道)注意做好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洪涝灾害等防范工作,特别是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点、城乡低洼区、防洪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风险点等要重点防范。切实做好本次暴雨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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