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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3-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18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垫汛指发〔2023〕2号关于解除溪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III级(黄色)预警和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利部门,截至6181130,此次降雨过程和中小河流涨水过程基本结束,上游无洪峰过境情况,流域水位持续下降,未来一周无明显强降雨天气过程。按照《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181130解除溪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III级(黄色)预警,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和隐患治理等善后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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