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3-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9 |
垫汛指发〔2023〕2号关于解除溪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III级(黄色)预警和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和水利部门预测,截至6月18日11时30分,此次强降雨过程和中小河流涨水过程基本结束,上游无洪峰过境情况,流域水位持续下降,未来一周无明显强降雨天气过程。按照《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18日11时30分解除溪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III级(黄色)预警,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和隐患治理等善后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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