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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垫汛指发〔2023〕4号关于将防汛、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1322时至1405时,我县出现强降雨天气,偏西偏北乡镇雨量达暴雨,新民镇雨量达大暴雨,澄溪镇、太平镇、桂溪街道、桂阳街道、包家镇、周嘉镇、沙坪镇、砚台镇、普顺镇、曹回镇、白家镇等11个乡镇(街道)的18个站点雨量达暴雨,其余乡镇中雨。最大降雨量124.5毫米,最大小时雨量56.4毫米,均出现在新民镇。预计1405时至12时,我县降雨天气持续,雨量普遍中雨到大雨。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714510起,将防汛、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级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县防指、县地指成员单位按照《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垫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级应急响应要求,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强化雨中巡查防护,防汛“三个责任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员”必须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做好防汛防地灾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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