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4-000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6 |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测,预计4月15日夜间至4月17日夜间,我县将有一次强对流天气过程,全县雨量普遍大雨,最大小时雨量 20~30 毫米,雷雨时局地伴有 6~8 级阵性大风或冰雹。受上游梁平区等地暴雨影响,我县中小河流涨水风险为较高风险。
当前,全市已正式进入汛期。经综合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4月15日21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松懈厌战思想,密切关注本地及上游水雨情变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及时对受威胁的人预警和叫应,加强对强对流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极端灾害天气应对准备工作,筑牢防灾减灾救灾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和备勤,要根据预警预报信息,对本辖区、本领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前作出安排部署,提前预置布防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特别关注上游梁平区过境洪水、回龙河曹回段(沙坪镇、曹回镇、永安镇)和小流域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及城市内涝,重要情况及时处置上报。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