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4-000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1 |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将防汛、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升级为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县澄溪镇、五洞镇1小时降雨量达70毫米以上并将持续,预计未来6小时内我县黄沙镇、澄溪镇、五洞镇、高安镇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三溪镇、裴兴镇、杠家镇、永安镇、大石乡、周嘉镇、普顺镇、沙河乡、太平镇、长龙镇、桂阳街道、桂溪街道、新民镇、沙坪镇、曹回镇、坪山镇、白家镇、包家镇、鹤游镇、砚台镇、永平镇、高峰镇等乡镇(街道)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降雨时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阵性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暴雨灾害风险等级和中小河流涨水风险等级均高。
经会商研判,按照《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垫江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7月11日01时20分起,将防汛、地灾应急响应升级为II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防汛、地灾防范应对,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要结合降雨情况,按照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本辖区本行业应急响应,落细落实各项防汛、地质灾害响应措施。
二、要组织开展重点部位巡查、点位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特别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防洪薄弱点、在建工程、易涝积水点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
三、要加密监测预警,开展会商研判。密切关注水情、雨情、汛情等重要信息,及时开展研判,针对高等级预警、高风险区域要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
四、要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巡护,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熔断”管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在岗在位,同时,要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管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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