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9 |
垫江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最新监测预报,结合当前自然灾害形势趋于稳定,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按照《垫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县防减救灾委综合研判,决定于2026年5月31日08时00分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垫江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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