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终止县级防汛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高新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水利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通报,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基本结束,中小河流均未超过警戒水位,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平稳,地质灾害风险发生概率逐步降低。
按照《垫江县防汛应急预案》《垫江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6月18日15时,终止针对桂溪街道、桂阳街道、澄溪街道、太平镇、新民镇等5个镇街启动的县级防汛、地质灾害III级应急响应,终止针对其余19个乡镇(街道)启动的县级防汛、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县处于主汛期,旱涝交替急转,灾害防治形势复杂严峻。各乡镇(街道)、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完善灾害应对处置体系,科学完善响应阈值条件,自主研判决策,及时启动调整应急响应。要健全群测群防群治体系,完善直达村(社区)、网格的临灾预警叫应、避险转移机制,做到防范在前、避险在早。要及时报告灾情信息和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抓好查险清患、统筹调度等工作,坚决打赢防灾减灾救灾大战大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