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2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2 |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调整县级防汛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高新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情水情实况,以及《垫江县防汛应急预案》《垫江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自 6 月 22日 03时起,调整白家镇、坪山镇、鹤游镇、包家镇、砚台镇、澄溪街道、太平镇、桂阳街道、桂溪街道、桂东街道、五洞镇、高峰镇、永平镇、三溪镇、裴兴镇15个乡镇(街道)为防汛、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维持其余9个乡镇防汛、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县已进入防汛关键期,雨情水情复杂多变。各有关单位务必紧跟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动态调整应急响应等级,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预警叫应、排查隐患、避险转移、值班值守等工作,全力做好汛期各项防汛救灾应对工作。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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