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2 |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调整县级防汛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水情实况和气象分析,以及《垫江县防汛应急预案》《垫江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自7月2日15时,将24个乡镇(街道)的县级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应急响应、县级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已进入防汛关键期,雨情水情复杂多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值守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变化,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要根据降雨落区移动趋势和水位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与当前汛情相匹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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