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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8-03 [ 发布日期 ] 2026-08-03

垫江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预计82日夜间到3日夜间,我县有强降雨天气过程,强降雨主要时段为3日凌晨到夜间,截止2200分,全县紧急避险转移435816人。根据《垫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垫江府办发〔202433号)文件规定,县防救灾委决定于822300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及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垫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垫江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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