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
垫江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预计8月2日夜间到3日夜间,我县有强降雨天气过程,强降雨主要时段为3日凌晨到夜间,截止22时00分,全县紧急避险转移435户816人。根据《垫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垫江府办发〔2024〕33号)文件规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决定于8月2日23时00分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及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垫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垫江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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