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6-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将县级防汛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提升为二级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情水情实况,按照《垫江县防汛应急预案》和《垫江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8月3日00时起,调整24个乡镇(街道)为县级防汛、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持续保持应急响应状态,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值守、预警叫应、排查管控、转移避险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本轮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垫江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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