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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垫江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垫江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在市级部门指导下,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垫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等执法职责。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拟订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负责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重建规划。配合建设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拟订乡镇(街道)建设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负责本辖区防震减灾群测群防管理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2019年1月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发〔2019〕2号)要求,重新建垫江县应急管理局,本部门有下属事业单位3个,即垫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垫江县应急保障事务中心(事业)和垫江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应急管理局(本级)与垫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合并预算,垫江县应急保障事务中心(事业)和垫江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合并预算。依据垫江委办发〔2019〕45号关于印发《垫江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设8个科室, 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应急指挥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办公室、危化烟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020年成立了一支主要承担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应急队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2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2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0.04万元,主要是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上年结转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2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5.77万元,教育支出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6.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0.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5.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4.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0.33万元,比2022年增加3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57万元,比2022年增加8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51.76万元,比2022年增加27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及恢复重建支出增加。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8万元,比2022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出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2.8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万元,比2022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应急保障事务中心增加应急多功能宣传车一台,车辆油费和维修费增加,加之原有车辆使用年限较久,维修费用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预算安排车辆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7.69万元,比上年减少3.01万元,主要原因为综合应急救援队相关费用转劳务外包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57.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5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23-81860270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3年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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