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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日期:2021-08-20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

序号 实施主体 事项名称 服务类型 提供材料 办理窗口
1 县医保局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类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3.外省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外省户籍在重庆以个人身份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2)外省户籍在重庆以单位身份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所在单位破产、关闭、解体等证明材料;(3)确实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无用人单位资料的,由本人作出承诺。4.工商银行卡(本人在本市范围内开户的工商银行账户);5.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2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办理类 提供就诊医院名称、入院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职工医保:致电74667961或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主备案。
居民医保:1.致电74521779备案;2.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主备案;3.服务大厅12-14号,16号窗口。
3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办理类 职工医保:1.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近期1寸照片2张;4.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未住院的提供近2年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原件)。
居民医保:1.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和相关病史资料(加盖医疗机构鲜章);2.两张1寸免冠照片;3.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医保:服务大厅4号窗口;
居民医保: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
4 县医保局 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核准支付 办理类 在业务系统完成当月对账。 服务大厅1号窗口
5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办理类 死亡人员: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2.死亡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3.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4.死亡证明或个人承诺书;5.银行账户信息。
出国人员: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3.出国证明材料;4.银行账户信息;5.委托办理时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6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办理类 1.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2.填写《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职工医保:服务大厅1-5号窗口;
居民医保:服务大厅12-14号,16号窗口。
7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分立登记 办理类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有权机关批准分立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8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办理类 职工医保:1.住院发票、入院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盖医疗机构鲜章);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主治医生签字);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盖医疗机构鲜章)。
居民医保:1.入院证明、出院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鲜章);2.住院发票原件(电子发票需填写承诺书);3.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加盖医疗机构鲜章);4.外伤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外伤病人需填写外伤承诺书)(加盖医疗机构鲜章);5.就诊人身份证原件;6.银行卡。
职工医保:服务大厅1号窗口;
居民医保: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类 提供就诊医院名称、入院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职工医保:致电74667961或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主备案。
居民医保:1.致电74521779备案;2.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主备案;3.服务大厅12-14号,16号窗口。
10 县医保局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办理类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203办公室
11 县医保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类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2.《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4.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1.服务大厅6-9号窗口;2.各乡镇(街道)经办窗口。
12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类 1.机关事业单位:(1)《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2)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企业:(1)《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13 县医保局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登记 办理类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2.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14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整体转入转出登记 办理类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15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用结算 办理类 在业务系统完成当月对账 职工医保:服务大厅1号窗口;
居民医保:208办公室。
16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办理类 在业务系统完成当月对账 服务大厅1号窗口
17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办理类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3.《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1.现场办理:服务大厅6-9号窗口;2.网上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18 县医保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类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有效身份证件:(1)普通居民:参保人身份证和户口本;(2)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居民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3)市外户籍人员:居住证;(4)港澳台人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5)外国籍人员: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专家证(仅限外籍专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参保);3.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1.服务大厅6-9号窗口;2.各乡镇(街道)经办窗口;3.学校(仅限在渝高校大学生);4.医保服务站(仅限新生儿)。
19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注销登记 办理类 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注销证明文件。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20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办理类 1.填写《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服务大厅1-5号窗口
21 县医保局 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办理类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1.现场办理:服务大厅6-9号窗口;2.网上办理:重庆掌上12333 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22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病门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办理类 职工医保:1.门诊发票;2.发票对应的明细单;3.身份证和特病证复印件。
居民医保:1.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鲜章);2.发票原件(电子发票需填写承诺书);3.特病门诊处方单;4.就诊人身份证原件;5.银行卡。
职工医保:服务大厅1号窗口;
居民医保: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减员登记 办理类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表格(报盘);2.办理在职转退休的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1.现场办理:服务大厅6-9号窗口;2.网上办理: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
24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参保登记 办理类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表格;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等;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港澳台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2)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住证;4.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用编批文。 1.现场办理:服务大厅6-9号窗口;2.网上办理: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
25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合并登记 办理类 1.《重庆市参保单位合(兼)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权机关批准合(兼)并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26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类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4.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27 县医保局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办理类 提供就诊医院名称、入院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职工医保:致电74667961或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主备案。
居民医保:1.致电74521779备案;2.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主备案;3.服务大厅12-14号,16号窗口。
28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类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2.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29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办理类 1.填写《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服务大厅1-5号窗口
30 县医保局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登记 办理类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2.工商银行卡(本人在本市范围内开户的工商银行账户);3.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31 县医保局 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医疗费待遇核准支付 办理类 在业务系统完成当月对账。 服务大厅1号窗口
32 县医保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关联 办理类 1.《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关联使用申请表》;
2.使用人和提供人的居民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
服务大厅6-9号窗口
33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查询类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1.现场办理:服务大厅6-9号窗口;2.网上办理: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
34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查询类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委托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1.现场办理:服务大厅6-9号窗口、各乡镇(街道)经办窗口;2.网上办理:重庆医疗保障局官网、渝快办APP、重庆掌上12333 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3.电话办理:74508536。
35 县医保局 受理医疗保障投诉、举报事项 投诉咨询类 递交举报投诉信或违规违法直接证据 县医保局4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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