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96029X4/2020-00003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医保发〔2020〕2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6 |
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和《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落实国家医保局和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两个确保”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医保待遇、经办服务、救治药品保供稳价、“两定机构”监督等工作。
2.实施我县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3.落实贫困人口纳入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加强参保资助台账管理,细化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4.巩固医保脱贫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绩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
5.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6.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动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医保防贫减贫长效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衔接。
三、健全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
7.按照市医保局要求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职工及居民医保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待遇等政策,按要求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标准,落实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筹资、门诊共济保障、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8.按照市医保局安排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9.继续做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四、推进医疗保障法规制度建设
10.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
11.按要求落实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医保医师管理、违规违约处理、基金绩效管理、大额大病及长期护理保险考核清算等制度。
12.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付、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
13.探索建立医药价格年度报告、医药价格招采诚信评价等制度。
14.健全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基金预决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
五、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15.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重点违法监管。
16.积极配合飞行检查、片区联组检查;完善协议医药机构检查制度,开展双随机检查、县级抽查、县级全覆盖监管,探索医保基金审慎监管。
17.加强异地就医监管、医疗救助资金监管、医保扶贫资金监管。
18.强化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监管。
19.落实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20.全面落实医保违规举报奖励制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力度。
六、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21.做好首批国家组织“4+7”集中采购续约、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等工作。
22.按市医保局要求落实川渝医药价格和招采合作框架协议。
23.落实常态化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对未纳入国家集采和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各类药品耗材开展带量采购。
24.落实药品耗材交易规则,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
25.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重庆市地方增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消化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6.强化实施总额预算下的总额控制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争取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
27.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争取在2020年底前完成我县范围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建设,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争取西南片区跨省门诊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28.按照市医保局部署,扎实开展“互联网+”高血压、糖尿病医保门诊便捷结算试点工作。
七、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
29.做好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市医保局完成现行医保信息系统迁移。
30.按市医保局要求完善医保信息化运维体系,做好相关业务标准编码落地使用和信息动态维护。
31.推进医保公共服务化建设,形成线上服务体系,落实医保电子凭证等应用,推进“不见面”网上办理。
32.配合市医保局做好医药价格招采监督平台建设,强化药品价格和供应监测预警。
33.配合市医保局做好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
八、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34.按市医保局要求推进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建立统一的医保服务热线。
35.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导控,主动回应关切,有效引导预期。
36.按要求落实医保派驻医疗机构服务站。
37.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医药价格和招采机构建设,理顺工作体系。
38.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
39.强化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控管理和多岗位实践锻炼,打造“四能”(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干部队伍。
九、加强党的建设
40.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1.扎实做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4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
43.统筹推进工青妇及群团发展,更好发挥聚合带动作用。
4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45.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大力开展系统行风建设,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推动为民服务解难题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