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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96029X4/2021-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落实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1330

2021年全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医疗保障工作视频会和2021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垫江县责任分工文件落实落地勇于担当作为,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要求和县委安排,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树牢个意识、坚定个自信、做到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四纪委次全会精神,深化行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健全完善防控措施,扎牢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落实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全面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效,将工作重心从攻坚转入常态化帮扶。做好过渡期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坚守“保基本”底线,防止过度保障。

建立健全待遇保障政策

全市统一安排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动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范决策权限。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配合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全员培训、落实配套政策。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实施日常监管全覆盖。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和“乱计费”“乱用药”“乱检查”等“三乱”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我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三项”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以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核查检查、重点投诉举报案件等为重点开展检查核查。

五、常态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改革

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政策落地,对未纳入国家集采范围的用量、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医用耗材开展带量采购,短缺药通过适宜方式采购适时开展各批次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协议续约工作。深化区域合作,落实川渝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合作框架协议。贯彻我市药品交易采购实施意见推进挂网价、采购价、医保支付价三价合一。落实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建立医用耗材结余留用考核指标。理顺招标采购管理体制完善工作规则和流程,推进五位一体价格招采信息平台指导规范医药机构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

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降低检验检查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放开部分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突出、不纳入医保报销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落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政策,规范病房床位收费行为。开展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定期监测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

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按照全市安排跟进开展DRG付费试点。继续围绕高效管用原则,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持续推进按床日付费、单病种付费、“两病”用药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落地。探索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重大违约问题实行集体审议、争议处理、专家评审、线索移送等流程。完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落实两定医药机构准入经办规程引导协议医疗机构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良性运作机制。

八、推进医保目录科学规范管理

贯彻落实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做好定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衔接工作,同步做好患者的用药衔接和舆情监测。落实市级增补药品消化政策,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国家医保局《医保耗材管理办法》出台后,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医保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调整和规范工作。

九、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效能

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综合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深化医保服务站试点,扩大试点范围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努力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能够上网的全部上网,大力推进就近办”。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按市上要求落实慢特病资格通过医院诊断在线申报办理优化在线结算和用药保障服务功能。落实两定医药机构(包括定点互联网医院)新增、变更、注销等政策落实综合柜员制”“好差评制度,深化作风建设,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深入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断扩大普通门诊结算范围。

十、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按要求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医疗保障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后,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进一步强化川渝医保信息化共建共享合作。做好基金预算及管理,科学编制基金预算,全面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基金运行绩效。

十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推续推进机构改革做好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开展干部选任、公务员职级晋升和工作人员补充工作,突出专业需求,坚持以事择人、精准选人。加强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训抽调干部到市局顶岗锻炼。严格监督管理,做实平时考核纪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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