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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城乡居民】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待遇享受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
参保时间待遇享受时间缴费标准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2025年全年一档为每人每年4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775元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至2025年底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至2025年底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至2025年底一档为每人每年400元+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
问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
救助方式医疗救助对象医院等级救助比例年度起付线年度封顶线普通门诊限额门诊对象:特困人员、低保中80岁以上老年人、低保中重残重病人员一、二、三100%0400元共付门诊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中80岁以下人员一、二、三70%0300元普通住院特困人员一、二、三90%06000元低保对象、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
问
【医疗救助】垫江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 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政策咨询问答
答
1.问: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是哪些?答: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将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六类:第一类对象:特困人员;第二类对象:低保对象、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三类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第四类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第五类对象: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问
【长护险】长期护理保险享受方式及待遇标准?
答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经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可根据其失能状况、护理需求和家庭情况,自愿选择以下服务方式:服务方式费用标准居家个人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选择居家,由本人或监护人指定的个体服务人员,在委托承办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下,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护理服务。40元/日·人居家上门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选择居家,由本人或监护人指...
问
【长护险】长期护理保险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
一图看懂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政策原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
问
【职工医保】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多少?
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注:单位经办人在为其职工办理完养老保险退休业务的三个月内,需携带其养老保险退休相关资料(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表、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历年参保证明、职工档案摘抄等),到垫江县医疗保障局办事大厅为其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认定、不足年限一次...
问
【城乡居民】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有哪些缴费方式?
答
(1)线上办理: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页中搜索“重庆税务”)、支付宝、渝快办、微信办理。(2)线下办理:在本地镇街社保所或者村(社区)办理。(3)在渝高校大学生由所在地学校统一组织、集中缴费。(4)监狱服刑人员由所在监狱统一组织、集中缴费。
问
【城乡居民】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问
【职工医保】职工医保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
一是办理备案,我县职工医保参保人要外出就医时(重庆市内三级医院,重庆市市外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致电垫江县医疗保障局(023-74667961)完成备案手续,就可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查询(www.nhsa.gov.cn )。...
问
【医疗保障】职工“两病”与门诊特病如何选择?
答
重庆市职工医保“两病”即“高血压、糖尿病”与办理门诊特病的对比见下图: 职工医保“两病”及“门诊特病”(仅限高血压病、糖尿病)对比 职工两病 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备注准入门槛1.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职工医保的“两病”患者。 2.我市一、二、三级医...
问
【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生育津贴?
答
办理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资料、《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在县医保局4号窗口申办。
问
【医疗保障】城乡居民“两病”如何报销?
答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通过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1)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二类管理“两病”患者报销比例为100%;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两...
问
【医疗保障】城乡居民“两病”如何办理?
答
凡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均可到全市任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请。包括: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一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以下简称一类管理对象);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二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以下简称...
问
【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哪些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管理范围?
答
(一)慢性疾病病种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等12种疾病病种。报销: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
问
【医疗保障】居民参保后普通住院报销是怎么规定的?
答
2021年度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相应比例报销。参加一档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65%、40%。参加二档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72%、50%(2022年度市级部门暂未出台住院报销比例)。
问
【医疗保障】2022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怎样规定的?
答
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参保居民一年内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2022年度一档参保人支付限额300元,二档参保人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