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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2022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怎样规定的?

日期:2021-12-22

202111日起,我市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参保居民一年内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2022年度一档参保人支付限额300元,二档参保人为500元。门诊统筹费用仅限当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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