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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垫江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 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政策咨询问答

日期:2023-04-07

1.问: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是哪些?

答: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

将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六类:第一类对象:特困人员;第二类对象:低保对象、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三类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第四类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第五类对象: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第六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2.问: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


第一类对象 特困人员
第二类对象 低保对象、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第三类对象 返贫致贫人口
第四类对象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第五类对象 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第六类对象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3.问:同时有几种困难人群身份的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该享受哪种待遇?

答:当同一个时间段,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同时有几种困难人群身份,医疗救助待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待遇。

4.问:同时有几种救助身份的保障对象按就高原则享受待遇后,当就高待遇的身份撤销后,是否享受其他身份待遇?

答:同时有几种救助身份的保障对象按就高原则享受待遇,当就高待遇的身份撤销后,其他身份未撤销,则仍享受其他身份的医疗救助待遇。

5.问: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救助?

答: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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