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告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部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垫江县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线索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以下8种涉及垫江县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序号 |
类别 |
违法违规行为 |
1 |
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
2 |
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
3 |
医疗机构 |
以提供免费食宿、免费接送、包干治疗、免费体检、免费治疗的方式吸引到医疗机构虚假诊治、挂床住院、空床住院;接送贫困、低保等特殊人群频繁、轮流、同时住院。 |
4 |
医疗机构 |
通过减免费用、返现、回扣、充值储值卡、赠送礼品、会员卡、动员职工拉亲属等形式吸引到医院虚假诊治、住院。 |
5 |
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吸引轻症、老年基础性疾病参保人入院治疗,住院期间未进行相关实质性诊疗,虚假收取费用;医疗机构通过虚假放大病情将未达到住院标准应在门诊接受诊治的参保人收治入院。 |
6 |
医疗机构 |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
7 |
药品经营单位 |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协议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或将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集中刷卡、套现、购买药物以外其他物品。 |
8 |
参保群众 |
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等,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23-74661922
监督电话:023-74516898
电子邮箱:djylbzj@163.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西路10号政务大楼(三)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1006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书信等渠道,依法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提供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