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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1年下半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摇号结果公示

日期:2021-12-15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小区 房号 面积 摇号时间
1 周波 5002****0016 春花廉租房小区 6–2-7-4 48.19 2021.11.30
2 胡军 5002****0418 春花廉租房小区 6-2-6-2 50.14 2021.11.30
3 蔡兴茂 5123****0035 春花廉租房小区 6-2-5-1 48.06 2021.11.30
4 何描 5002****042X 春花廉租房小区 6-1-1-2 50.14 2021.11.30
5 余容 5123****0025 春花廉租房小区 6-2-6-4 48.19 2021.11.30
6 余登验 512****0290 春花廉租房小区 6-2-7-3 50.14 2021.11.30
温馨提示:摇号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于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9日,持申请人身份证到垫江县住房保障中心302办公室签订《确认书》;凭《确认书》到春花廉租房所在社区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物业管理承诺书、缴纳物业管理费,并于2021年12月13日起(30天内)到县住房保障中心302办公室签订《垫江县廉租房住房租赁证》完善相关手续,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分配资格,所选房屋纳入下次分配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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