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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事指南

日期:2024-05-15
        

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经济信息、公安、建设、交通、农业、商业、国土房管、市政、水利、质量技术监督、旅游、海事、煤矿、气象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二、执法人员名单:张科、张亮

三、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

1.当场告知当事人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及原因,并听取陈述和申辩

2.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其复议诉讼权利

3.执行

(二)普通程序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处罚告知

4.陈述申辩和听证

5.处罚决定

四、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23-745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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