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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事指南

日期:2024-05-15
        

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我单位负责宣传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城区内(东部新区、工业园区除外)户外广告、招牌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秩序、城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餐厨垃圾、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二、执法人员名单:张科、张亮、徐茂源

三、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

1.当场告知当事人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及原因,并听取陈述和申辩

2.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其复议诉讼权利

3.执行

(二)普通程序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处罚告知

4.陈述申辩和听证

5.处罚决定

四、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23-745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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