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预下达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根据“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排查发现住房安全问题,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各乡镇(街道)于2022年6月申报58户(已安排乡镇、街道先行实施),于2022年8月再次申报50户,现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预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
请你们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提前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保障其过渡期住房安全。
附件:《预下达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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