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各乡镇(街道)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情况,现将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开工,2024年5月全部竣工并达到验收条件(2023年12月底前竣工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因灾受损房屋的危改任务要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各乡镇(街道)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
附件:《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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