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7-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各乡镇(街道)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情况,现将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312月底前全部开工,20245月全部竣工并达到验收条件(202312月底前竣工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因灾受损房屋的危改任务要在202312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各乡镇(街道)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


附件:《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7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