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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815686/2021-000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农村民居抗震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农村民居抗震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减办发〔202011号)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的通知》(渝减办〔20211号)要求,我委编制了《重庆市既有农村民居抗震加固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委村镇处联系(联系人:冯中杰,电话:63671567)。



附件:《重庆市既有农村民居抗震加固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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