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93534781D/2023-001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5 |
垫江县城市绿线划定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2号令)等文件,对城市公园绿地等绿地以坐标形式确定了绿地界址,划定了绿地绿线,现予以公示。
一、内容简介
本次将垫江县城市公园绿地等绿地绿线控制范围在县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管制内容
城市绿线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侵占、破坏,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活动或挪作他用。
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2.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监督电话:0237468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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