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建档后可再增加监管银行吗?
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的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只能开设一个监管账户,10万平方米以上可开设最多3个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建档项目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规模和数量确定监管银行数量的上限,未达到账户上限的可在建档后增加监管银行。增加监管银行不在预售资金首付款监管平台填报申请,提供以下材料到建档部门办理:
1. 开发建设单位在建档通知书原件上标注增加xxx银行,并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和新增银行公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国务院部门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版权所有: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1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12005648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https://www.12377.cn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渝公网安备 500231025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