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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815686/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垫江县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摘要说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市城乡建委《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147号)以及我县《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垫江府办发〔2019〕19号)的要求,垫江县编制本县装配式建筑发展专业规划,并将专业规划的有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情况。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系统规划垫江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的科学合理性,培育建设行业新产业新动能,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71号)、《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 ( 2018-2025 年) 及我县《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垫江府办发〔2019〕19号)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明确垫江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任务。

本规划为指导性规划,规划期为2020年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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