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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815686/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垫江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对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总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负责全县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以及对全县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动态管理。

4.负责建设工程安全阶段性评价和竣工验收工作及全县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5.负责对全县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的统计、上报及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施工扬尘治理及投诉处理工作。

7.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及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及技术咨询工作。

8.负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全县安全监督员再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行业“三类”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对建筑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检查,对未持证上岗人员进行查处。

9.负责指导全县建筑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10.指导乡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内设机构为3个:办公室、监督科、企业管理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4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44.7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74万元,比2021年增加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74万元,比2021年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发生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3.9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结合我县实际,将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督工作,公务出车频率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护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加丽 联系方式:023-745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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