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815686/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2 |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市管理领域具体执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具体执法、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国有土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二)单位构成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文电、会务、档案、目标考核、安全、组织人事、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统战宣传和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违法违规案件的指导及督办工作。
(三)督查科。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督查、考核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综合目标考核。督导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信访科。承担城市管理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受理、登记、回复工作。
(五)应急特勤执法大队。负责重大执法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管理重大案件及跨区域执法。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承担相关联勤联动执法。
(六)市政环卫执法大队。承担建成区范围内环卫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市政照明、市政桥梁、市政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城区内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城区内户外广告、招牌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城市排水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七)违法建设执法大队。承担城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公园、侵占公共绿地、绿化建设用地、破坏城市绿化建设、擅自占压挖掘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房屋及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国有土地征收、城建档案等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查处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桂阳执法大队。负责宣传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桂阳街道行政区划内赋权执法事项、委托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桂阳街道行政区划内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等职责。
(九)桂溪执法大队。负责宣传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桂溪街道行政区划内赋权执法事项、委托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桂溪街道行政区划内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等职责。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7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7.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76.5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0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97.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7.2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84.8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6.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6.51万元,比2024年减少29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91万元,比2024年增加18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61万元,比2024年减少48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用于弥补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保支出经费等项目。
2025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6.2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安排次数及人数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3.2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76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相应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23-74513038
附表:1.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收支总表
7.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收入总表
8.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支出总表
9.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明细表
10.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表